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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鄂0203民初1269号

裁判日期: 2017-07-20

公开日期: 2017-11-16

案件名称

宋传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宋传金

案由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湖北��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鄂0203民初1269号起诉人:宋传金,男,汉族,1951年7月19日出生,住黄石市铁山区。起诉人宋传金与被起诉人黄石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秀山煤业分公司、湖北省黄石煤炭矿务局、黄石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向我院起诉,本院在审查过程中,起诉人于2017年7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起诉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起诉人宋传金撤回起诉。审判员 :赵锦花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书记员 : 黄 梦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