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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306民初16328号

裁判日期: 2017-07-20

公开日期: 2017-12-11

案件名称

深圳市百年翔商贸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天天购超级市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深圳市百年翔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天购超级市场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0306民初16328号原告深圳市百年翔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法定代表人余世琴,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高加攀,广东凡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深圳市天天购超级市场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法定代表人彭素林。本院在审理上列原告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83元,由原告负担。代理审判员  苑广玲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书 记 员  吴楚烁书 记 员  任 瑛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