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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3122执恢41号

裁判日期: 2017-07-20

公开日期: 2017-07-28

案件名称

陈秀春与米泽华租赁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泸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泸溪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3122执恢41号陈秀春、米泽华:本院执行的陈秀春申请米泽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