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3122执恢41号
裁判日期: 2017-07-20
公开日期: 2017-07-28
案件名称
陈秀春与米泽华租赁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泸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泸溪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3122执恢41号陈秀春、米泽华:本院执行的陈秀春申请米泽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