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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223执恢204号

裁判日期: 2017-07-20

公开日期: 2017-11-05

案件名称

刘月初与刘道元、杨黎明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攸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攸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23执恢204号刘月初;刘道元、杨黎明、李联合、占爱国、李龙:申请执行人刘月初与被执行人刘道元、杨黎明、李联合、占爱国、李龙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经本院执行,本案已经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