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3130执恢16号
裁判日期: 2017-07-20
公开日期: 2017-08-11
案件名称
(2017)湘3130执恢16号彭连菊、向家雄、向国强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龙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龙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龙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3130执恢16号彭连菊、向家雄、向国强本院执行的彭连菊申请向家雄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