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京刑申50号
裁判日期: 2017-07-20
公开日期: 2017-07-25
案件名称
李冰川贪污申诉、申请刑事通知书
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7)京刑申50号李冰川:你因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刑再终字第152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认定你伤害时春红的证据不足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复查认为,2008年3月21日19时许,你到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富豪村其姐李梅承包的果园内,自认为时春红与其丈夫张建礼二人盗窃院内财物,遂持棍对时、张二人进行殴打,致时春红重伤。后被查获。上述事实,有被害人时春红的陈述,证人张建礼、李声宫、张小凤、孔庆海、李梅、余作海、于宝霞、薛秀河、刘伟的证言,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法医学鉴定意见书,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副主任法医师袁丽证言,电话查询记录,时春红提供的首诊病例、医院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出院证明、医疗费、交通费票据、时春红家庭户口簿,四川省达县人民法院(2009)达达刑初字第95号刑事判决,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达中刑终字第117号刑事裁定,辨认笔录,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工作说明,扣押、发还物品清单,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接报案经过、110出警单、到案经过、破案经过以及你本人的供述在案证实。李冰川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且造成被害人七级伤残,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原审法院根据你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的判决,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综上,本院认为,你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予以驳回。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