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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鄂2802执833号

裁判日期: 2017-07-20

公开日期: 2017-08-15

案件名称

丁地祥、梁卫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利川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利川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丁地祥,梁卫,黄万山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鄂2802执833号申请执行人丁地祥,男,生于1964年4月17日,土家族,湖北省利川市人,住本市。被执行人梁卫,男,生于1989年9月8日,土家族,湖北省利川市人,户籍地本市,现住本市,被执行人黄万山,男,生于1972年4月15日,汉族,湖北省利川市人,户籍地本市,现住,本院在执行黄云辉与梁卫、冯伟华、黄万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黄云辉于2017年6月20日向本院书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2016)鄂2802民初306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李修贵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书记员  邹 园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