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0604执358号
裁判日期: 2017-07-20
公开日期: 2017-10-13
案件名称
徐某与古某离婚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丹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辽0604执358号徐某、古某:申请执行人徐某与被执行人古某离婚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向大连市金普新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下达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手续,执行费100元已由申请执行人承担。本院作出的(2016)辽0604民初65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由被执行人协助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内容已经履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董景辉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书记员 姜晓倩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