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黑1102执保42号

裁判日期: 2017-07-20

公开日期: 2017-09-28

案件名称

李素萍与被申请人李丹丹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黑1102执保42号申请人:李素萍。被执行人:李丹丹。本院受理申请人李素萍与被申请人李丹丹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7月14日决定立案执行,经执行,申请保全事项已全部实施完毕,即保全完毕。现于2017年7月20日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