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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1022民初2066号

裁判日期: 2017-07-20

公开日期: 2017-08-14

案件名称

黄小平与冯占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环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环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小平,冯占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甘1022民初2066号原告:黄小平,女,1968年4月10日出生,环县人。被告:冯占军,男,环县人。黄小平与冯占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13日立案。原告黄小平于2017年7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黄小平的申请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黄小平撤诉。案件受理费1109元,减半收取计554.50元,由黄小平负担。审判员 黄 靖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书记员 李鑫媛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