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1022民初2066号
裁判日期: 2017-07-20
公开日期: 2017-08-14
案件名称
黄小平与冯占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环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环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小平,冯占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甘1022民初2066号原告:黄小平,女,1968年4月10日出生,环县人。被告:冯占军,男,环县人。黄小平与冯占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13日立案。原告黄小平于2017年7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黄小平的申请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黄小平撤诉。案件受理费1109元,减半收取计554.50元,由黄小平负担。审判员 黄 靖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书记员 李鑫媛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