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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02刑终473号

裁判日期: 2017-07-20

公开日期: 2017-09-04

案件名称

徐某、吴某故意伤害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青岛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徐某,吴某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鲁02刑终473号原公诉机关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徐某。因犯抢劫罪于2012年2月14日被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5000元。2014年9月19日被假释,假释考验期至2015年8月28日。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6年11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9日被逮捕。原审被告人吴某。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6年11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9日被逮捕。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审理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徐某、吴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于2017年5月21作出(2017)鲁0213刑初248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徐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徐某、吴某及被害人刘某4均系来青岛务工人员。2016年11月5日23时许,被告人徐某在青岛市李沧区三零八国道927号青岛市政工地宿舍,酒后与刘某4因琐事起争执,徐某先殴打被害人刘某4,并喊被告人吴某共同持木棍对刘某4殴打、追打,期间被告人徐某用拳击打刘某4头部数下、脚踹刘某4上身部位;被告人吴某持木棍多次击打刘某4头部、胸腹部,并持黄色安全帽击打刘某4头部数下,后二人逃离。刘某4于同月9日16时29分在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死亡。经法医鉴定:刘某4生前左侧舌骨大角骨折;左侧第3、4前肋、左侧第11后肋及右侧第11、12后肋骨折,其损伤构成轻伤二级;头顶部头皮裂伤;鼻背部及左耳廓皮下淤血,双颧部及眉弓部皮肤擦伤;左眼睑皮肤挫伤,右眼球结膜下片状出血;体表多处皮下淤血及表皮剥脱,其损伤构成轻微伤。后经补充鉴定:死者刘某4符合因急性化脓性脑膜炎、脑炎并败血症致感染性休克、多器官功能障碍死亡;多发性损伤可导致其机体抵抗力降低,对急性化脓性脑膜炎、脑炎及败血症的发生有诱发作用。另查明,2016年11月9日,民警将被告人徐某抓获。同年11月17日,民警将被告人吴某抓获。上述事实有经原审庭审质证、确认的下列证据证实:公安机关出具的受案登记表、发破案经过,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及照片,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表,情况说明,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2012)沂南刑初字第67号刑事判决书、假释证明书,病历,死亡医学证明,青岛市尸体解剖检验中心病理报告单,户籍证明;被害人刘某4的陈述及辨认笔录、照片;证人蔡某、刘某1、李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照片,证人刘某2、刘某3的证言;被告人徐某、吴某的供述和辨认笔录及照片;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检验意见书,物证检验鉴定书,尸体检验鉴定书,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及照片,鉴定意见通知书等证据。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吴某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徐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且不得假释。徐某、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均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不得假释;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上诉人徐某的上诉理由是,其没有使用木棍殴打被害人,被害人有过错,医院治疗过失和被害人自身体质原因才导致被害人死亡,其对被害人的死亡不应承担责任。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与一审相同。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徐某及原审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徐某所提其没有使用木棍殴打被害人,被害人有过错,医院治疗过失和被害人自身体质原因才导致被害人死亡,其对被害人的死亡不应承担责任的上诉理由,经查,上诉人徐某及原审被告人吴某的供述、被害人刘某4生前陈述及证人蔡某、刘某1、李某的证言均证实,徐某及吴某均持木棍对被害人进行击打、追打的事实。法医鉴定结论证实被害人多发性损伤可导致其机体抵抗力降低,对急性化脓性脑膜炎、脑炎及败血症的发生有诱发作用,故徐某及吴某的故意伤害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现无证据证实被害人具有过错以及医院治疗过失等,故上诉人所提上诉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吕 燕审判员 丛日新审判员 张晓昆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书记员 孙敬振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