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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鄂0204民初706号

裁判日期: 2017-07-20

公开日期: 2017-09-28

案件名称

周某与余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某,余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鄂0204民初706号原告:周某。被告:余某。原告周某与被告余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3日立案。原告周某于2017年7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周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周某撤诉。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计100元,由原告周某负担(已交纳)。审判员  余俊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书记员  郭丽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