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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4刑初63号

裁判日期: 2017-07-20

公开日期: 2017-10-11

案件名称

李其泉、卢益连走私普通货物、物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珠海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其泉,卢益连,肖运昌,温锦发,吕亚娜,徐惠彭,陈家俊,明峰环球公司,周小萍,冯旭代,吕学聪,张玲,田中坤,广州市迈尊贸易有限公司,宋永明,张金锁,徐荣,卓友塔

案由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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