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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0125执1803-1号

裁判日期: 2017-07-20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孙建诉张白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宾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孙建,张百功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宾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125执1803-1号申请执行人孙建,男,1989年5月20日生,汉族,农民,住黑龙江省宾县宾州镇文化街一委一组。被执行人张百功,男,1988年8月25日出生,汉族,职工,住黑龙江省宾县宾西镇三委五组。本院在执行孙建诉张白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给付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黑0125民初350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杨 华审判员 刘春风审判员 姚云河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书记员 张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