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26执恢136号
裁判日期: 2017-07-20
公开日期: 0001-01-01
案件名称
(2017)湘1126执恢136号申请执行人宋春兰与被执行人石文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宁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执恢136号申请执行人宋春兰,女,1963年3月6日出生,汉族,台湾省台中市人。被执行人石文红,女,1969年5月29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宁远县人。本院执行的申请人宋春兰被执行人石文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石文红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2014)宁法民二初字第3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