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2823民初1232号
裁判日期: 2017-07-20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邓国琼、张全芝等与黄加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巴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巴东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邓国琼,张全芝,黄加强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鄂2823民初1232号原告:邓国琼,男,1953年9月26日出生,土家族,农民,住湖北省巴东县。原告:张全芝,女,1950年2月2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湖北省巴东县。被告:黄加强,男,1966年3月15日出生,土家族,农民,住湖北省巴东县。委托诉讼代理人:龚君宝,湖北勇鑫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原告邓国琼、张全芝诉被告黄加强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7日立案受理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向芳独任审理。审理中发现本案案情复杂、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法需要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长 向 芳审判员 向 红审判员 王 静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书记员 黄晓琴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