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0582执202号
裁判日期: 2017-07-20
公开日期: 2017-08-01
案件名称
张雪梅与赵麦亚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华阴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华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雪梅,赵麦亚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华阴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陕0582执202号申请执行人张雪梅,女,1990年3月18日出生。被执行人赵麦亚,女,1969年5月1日出生。本院在执行张雪梅与赵麦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且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陕0582民初1034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姜 勇审判员 卫锦利审判员 刘江龙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书记员 周 梦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