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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1102执保125号

裁判日期: 2017-07-20

公开日期: 2017-09-28

案件名称

高翠玲与被申请人徐志国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黑1102执保125号申请人:高翠玲。被执行人:徐志国。本院受理申请人高翠玲与被申请人徐志国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于2017年7月19日决定立案执行,经执行,申请保全事项已全部实施完毕,即保全完毕。现于2017年7月20日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