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0103执379号
裁判日期: 2017-07-20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文培珍与张生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青0103执379号申请执行人:文培珍被执行人:张生军本院执行的申请人文培珍与被执行人张生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本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生军自动履行,履行金额为1343元,申请人已认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审判员 马 宇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书记员 祁宝贵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