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1223执299号
裁判日期: 2017-07-20
公开日期: 2017-09-22
案件名称
李翠敏申请XX勇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青冈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青冈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翠敏,XX勇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青冈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1223执299号申请执行人李翠敏,女,1965年7月9日生,汉族,干部,现住青冈县。被执行人XX勇,男,1972年5月1日生,汉族,无业,现住青冈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翠敏与被执行人XX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李翠敏与被执行人XX勇自行和解同意延期给付,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黑1223执29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张天力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书记员 刘蒙蒙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