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01刑申14号
裁判日期: 2017-07-20
公开日期: 2017-09-12
案件名称
马宏全一案申请再审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7)陕01刑申14号马宏全:你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强迫卖淫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一案,对本院(2016)陕01刑终502号刑事裁定不服,以原裁判认定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不能成立,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适用法律错误等为理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审查,原裁判根据监控录像、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司法鉴定意见书、辨认笔录及照片、证人证言以及同案犯的供述等证据认定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事实依据充分。原裁判认定你指使谭远松实施绑架的事实有证人证言、辨认笔录及照片、机动车轨迹查询记录、同案犯的供述等证据予以证明。原裁判依据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辨认笔录及照片、同案犯的供述等认定你指使周杰非法拘禁他人的事实清楚。原裁判认定你强迫他人转租门面房的事实有被害人陈述、辨认笔录及照片、证人证言、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同案犯的供述等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你授意马楚华开设赌场的事实有证人证言、同案犯的供述、指认笔录及照片证实。根据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你纠集他人,通过开设色情足浴场所实施组织、强迫卖淫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先后实施了绑架、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多起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湖北籍人员为主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为非作恶,严重破坏周边社会生活秩序,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原裁判认为你作为该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定性正确。你在组织、领导该组织的犯罪活动中,指使谭远松实施绑架的行为构成绑架罪,但情节较轻;指使周杰非法拘禁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强迫他人转租房屋的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授意马楚华开设赌场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原裁判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综上,本院认为,你对该案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原裁判应予维持。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