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12执恢589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邱志明与天津源海日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民事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12恢589号申请执行人:邱志明,男,汉族,住和平区。被执行人:天津源海日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住津南区。本院受理邱志明与天津源海日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0民一2011判决书,因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唐建华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书记员 胡广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