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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202执492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08-17

案件名称

程婉襄与怀化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202执492号程婉襄:怀化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于2017年4月27日受理你们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2016)湘1202民初32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被执行人怀化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每日33.44元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至收房之日,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怀化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动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程婉襄已领取执行款,本案申请执行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