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02刑申2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08-27
案件名称
王德帆行贿一案申请再审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北省黄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行贿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7)鄂02刑申2号王德帆:你因行贿罪一案,阳新县人民法院作出(2015)鄂阳新刑初字第00364号刑事判决。你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作出(2016)鄂02刑终160号刑事裁定,你仍不服,以你无罪为由,向本院申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查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经审查认为,2008年至2009年,应你的请托,周平军通过原浠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幼斋,协调浠水县国土和规划部门为柳北加油站的建设和用地提供帮助。周平军同时要求时任浠水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吕长安协调柳北加油站审批工作,吕长安为此多次协调县规划、国土、城建、商务等部门为柳北加油站审批提供帮助。2011年5月,浠水柳北加油站正式投入运营。2012年12月至2015年1月,你为感谢周平军的帮助,在周平军的要求下为周平军以周振名义购买的位于武汉大华南湖公园世家三期的B14-1-101号商品房支付按揭贷款共计人民币254169.10元。综上,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予以驳回。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