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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0111执2084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8-01-12

案件名称

栗志洪与栗盘存、栗庄明、栗存坤、栗琼珍继承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栗志洪,栗盘存,栗庄明,栗存坤,栗琼珍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全文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云0111执2084号申请执行人:栗志洪。被执行人:栗盘存。被执行人:栗庄明。被执行人:栗存坤。被执行人:栗琼珍。申请执行人栗志洪与被执行人栗盘存、栗庄明、栗存坤、栗琼珍继承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已强制执行到位,现本案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云0111执2084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王文峰人民陪审员  王建华人民陪审员  吕 黎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书 记 员  文 永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