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5执1686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07-26
案件名称
王亚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1686号被执行人:王亚勋,男,1986年3月14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无职业,住天津市红桥区。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王亚勋犯危险驾驶罪一案,执行依据为(2016)津0105刑初460号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本案执行完毕,现予以报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景长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书记员 王 婷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