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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0683执1702-1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11-23

案件名称

被执行人杨军违法所得纠纷一案划拨裁定书

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莱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杨军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全文

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683执1702-1号被执行人杨军,男,1964年1月13日出生,汉族,城镇居民,住莱州市。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杨军违法所得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杨军有银行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扣划被执行人杨军在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1643.72元。本裁定立即生效。审判员  王海燕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书记员  李绍桐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