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683执1702-1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11-23
案件名称
被执行人杨军违法所得纠纷一案划拨裁定书
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莱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杨军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全文
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683执1702-1号被执行人杨军,男,1964年1月13日出生,汉族,城镇居民,住莱州市。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杨军违法所得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杨军有银行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扣划被执行人杨军在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1643.72元。本裁定立即生效。审判员 王海燕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书记员 李绍桐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