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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684执1537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09-11

案件名称

孟建军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1537号被执行人:孟建军关于被执行人孟建军盗窃罪一案,本案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5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了义务。至此,本院(2015)门刑二初字第00146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财产刑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