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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22刑终49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09-15

案件名称

宋新平、李平等与王磊聚众斗殴罪二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宋新平,李平,刘小刚,边海洋,李文辉,马俊,XX,张先新,王龙,王磊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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