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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830执恢173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07-28

案件名称

申请人李民亮、李峰与被执行人杨晓博、姚绛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芮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芮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芮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830执恢173号李民亮、李峰、杨晓博、姚绛午:本院执行的申请人李民亮、李峰申请执行杨晓博、姚绛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该案按和解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