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830执恢173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07-28
案件名称
申请人李民亮、李峰与被执行人杨晓博、姚绛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芮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芮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芮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830执恢173号李民亮、李峰、杨晓博、姚绛午:本院执行的申请人李民亮、李峰申请执行杨晓博、姚绛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该案按和解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