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津0104刑初423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08-31

案件名称

马腾跃抢劫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马腾跃

案由

抢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全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津0104刑初423号公诉机关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马腾跃,男,1993年6月29日出生于河南省滑县,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户籍地河南省滑县,在津无固定住所。2017年3月17日涉嫌犯抢劫罪被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刑事拘留,2017年3月30日经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当日由公安机关执行,现羁押于天津市南开区看守所。辩护人范希魁,河南金太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以津南检公诉刑诉[2017]44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马腾跃犯抢劫罪,于2017年6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于翀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马腾跃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1月7日晚20时许,被告人马腾跃携带水果刀至本事南开区南开大学北村某小卖部内,选购部分商品后,持刀威胁被害人杜某索要财物,并致被害人杜某手部受伤,被告人马腾跃抢走小卖部内现金人民币270余元,五盒软包白红塔山牌香烟、五盒小江山牌香烟、一包茉莉花茶、两双袜子,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被抢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70元,被害人杜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公安机关经工作,于2017年3月17日将被告人马腾跃抓获归案。另查,被告人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马腾跃的上述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建议判处被告人马腾跃有期徒刑三至四年,并处罚金。被告人马腾跃对上述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其供述及具结书;且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案件来源、抓获被告人经过及情况说明材料,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提取印痕、物证登记表,辨认笔录,天津市总医院诊断证明书,被告人马腾跃指认现场照片;被害人杜某的陈述;证人胡某、马某的证言;天津市南开区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结论书,天津市天宏物证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法庭科学DNA鉴定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辩护人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并认为被告人系初犯、偶犯且具有劫持财物数额较小、认罪态度好等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本院认为,被告人马腾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劫他人财物,并致一人轻微伤,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马腾跃犯抢劫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建议适当,应予以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本院亦酌情采纳。被告人马腾跃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字具结,系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考虑被告人马腾跃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马腾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3月17日起至2020年3月16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员  焦光旭人民陪审员  曹 莉人民陪审员  鲁 涛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书 记 员  王 晨附:本案所引用相关法律条款内容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