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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682民初90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8-07-18

案件名称

90沈海君与韩金龙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如皋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如皋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沈海君,韩金龙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苏0682民初90号原告:沈海君,男,1975年4月26日生,汉族,住如皋市。被告:韩金龙,男,1989年1月5日生,汉族,住如皋市。法定代理人:沈晓群,女,1957年12月15日生,汉族,住如皋市。委托代理人:杨军妹(特别授权),江苏奔月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沈海君与被告韩金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3日立案。原告沈海君在本院依法催交案件受理费后,原告沈海君明确表示不缴纳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沈海君撤回起诉处理。审 判 长  曹小龙代理审判员  何 叶人民陪审员  顾才杰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书 记 员  张 俊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