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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0929执恢76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08-30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李宝琴与被执行人何祥兴附带民事赔偿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白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白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陕0929执恢76号李宝琴、何祥兴: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宝琴与被执行人何祥兴附带民事赔偿执行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何祥兴已于2017年7月19日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5945.88元的给付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