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苏0114执174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09-08

案件名称

南京市雨花台区金陵工程塑料厂申请执行南京顺宏玻璃有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114执174号申请执行人:南京市雨花台区金陵工程塑料厂。被执行人:南京顺宏玻璃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2016)苏0114民初6009号民事调解书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的法律文书过程中,被执行人南京顺宏玻璃有限公司已支付全部欠款。至此南京市雨花台区金陵工程塑料厂申请执行南京顺宏玻璃有限公司的(2017)苏0114执174号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长  胡卫方审判员  孙 捷审判员  苏 泰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书记员  王闻文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