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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1224民初2515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唐某与石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昌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昌图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唐某,石某,袁某,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辽1224民初2515号原告:唐某。被告:石某。被告:袁某。被告: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告唐某诉被告石某、袁某、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于2017年7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石某、袁某、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本院认为:原告唐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唐某撤回对被告石某、袁某、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唐某负担。审判员  冮雪冬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书记员  王微微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