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1224民初2515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唐某与石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昌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昌图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唐某,石某,袁某,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辽1224民初2515号原告:唐某。被告:石某。被告:袁某。被告: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告唐某诉被告石某、袁某、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于2017年7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石某、袁某、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本院认为:原告唐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唐某撤回对被告石某、袁某、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唐某负担。审判员 冮雪冬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书记员 王微微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