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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0627民初3026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11-07

案件名称

赵俊羊诉王世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撤诉裁定书

法院

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赵俊羊,王世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7)内0627民初3026号 原告赵俊羊。 被告王世宽。 本院在审理原告赵俊羊诉王世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赵俊羊于2017年7月14日向本院提起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赵俊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为900元,由原告赵俊羊负担。 审判员  李治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书记员  撖宇恺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