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0627民初3026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11-07
案件名称
赵俊羊诉王世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撤诉裁定书
法院
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赵俊羊,王世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7)内0627民初3026号 原告赵俊羊。 被告王世宽。 本院在审理原告赵俊羊诉王世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赵俊羊于2017年7月14日向本院提起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赵俊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为900元,由原告赵俊羊负担。 审判员 李治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书记员 撖宇恺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