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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1425刑初48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12-01

案件名称

吴治平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青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青神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治平

案由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

全文

四川省青神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川1425刑初48号公诉机关:四川省青神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吴治平,男,1978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初中毕业,农民,户籍地: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现住四川省青神县。因涉嫌犯非法持有枪支罪,于2017年4月18日被青神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6月14日,青神县人民检察院重新决定取保候审,并由青神县公安局执行。青神县人民检察院以青检刑诉[2017]4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治平犯非法持有枪支罪,于2017年6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17年6月19日中止审理,同年7月17日恢复审理。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轻刑快办),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青神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胡建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吴治平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6年12月6日,被告人吴治平经夹江县公安局民警电话通知,将放置于青神县家中的自己持有的疑似枪支1支带到夹江县公安局新场派出所投案。该案后因管辖权原因移送至青神县公安局。经乐山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送检LSHJ170214002001JC可疑枪支系能配用6.8mm射钉弹的自制枪支,以火药为动力,具有致伤力。被告人吴治平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青神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吴治平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提请本院依法判处。上述事实,被告人吴治平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书证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到案经过、情况说明、现场图、现场照片,被告人吴治平人口信息,青神县某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乐山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川乐公物鉴痕字[2017]14号枪弹鉴定书,现场勘验笔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治平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1支,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吴治平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给予从轻处罚。青神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治平犯非法持有枪支罪成立,所举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其指控意见,本院予以采纳。被告人吴治平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其所在社区愿意对其进行帮教。据此,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吴治平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对青神县公安局扣押的非军用枪1支依法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吴宣肇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书记员  鲁春燕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第一款(非法持有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自首、坦白)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第二款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第三款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条第一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定罪处罚:(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1支的;(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的;……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