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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205执837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09-18

案件名称

袁佩芬、任儿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波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袁佩芬,任儿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条

全文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浙0205执837号申请执行人:袁佩芬,女,1952年9月24日出生,住宁波市江东区。被执行人:任儿,女,1964年3月26日出生,住宁波市江北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袁佩芬与被执行人任儿[(2016)浙0205民初1199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袁佩芬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2017)浙0205执837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方晓亭审 判 员 汪志平审 判 员 杨玉新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代书记员 徐晨芳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