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684执2184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09-11
案件名称
张雅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2184号申请执行人:张雅芳被执行人:杨永辉关于申请执行人张雅芳与被执行人杨永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案执行标的为人民币7155.2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了义务。至此,本院(2016)苏0684民初329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