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122刑初261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08-03
案件名称
罗某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临颍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颍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罗某
案由
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
全文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豫1122刑初261号公诉机关临颍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罗某,男,汉族。2017年1月5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临颍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2月17日经临颍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临颍县公安局执行逮捕。辩护人李凤彩,河南帝豪律师事务所律师。临颍县人民检察院以漯临检公诉刑诉(2017)11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罗某犯诈骗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6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临颍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付梦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罗某及其辩护人李凤彩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临颍县人民检察院指控:1、2016年10月28日,丢单手李某(另案处理)在网上以低价出售手机为诱饵诈骗被害人景某268元及188元后,将景某信息丢给秒单手钟某,钟某在网上找被告人罗某制作了一个5000元的支付宝收款二维码,后钟某诱骗景某扫描,骗取景某5000元。随后秒单手又以退款为由诈骗景某555.55元,致使景某被骗共计6011.55元。2、2016年10月31日,昵称为“季末游戏充值工作室”的QQ号(待查)以低价游戏充值为诱饵诈骗被害人华某30元及300元后,昵称为“禽兽”的秒单手(在逃)在网上找被告人罗某要连接,罗某用账号为114×××@qq.com的支付宝制作了一个4321元钱的支付宝收款二维码,之后将该支付宝收款二维码发送给秒单手,秒单手诱骗华某扫描该4321元的收款二维码,诈骗华某4321元(被害人银行卡实际扣除4323.66元)成功后,秒单手又以退款为由诱骗华某9999元及6000元,致使华某被骗共计20652.66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被害人景某、华某财物,共计26664.21元,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之规定,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罗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有异议,辩称其诈骗景某6011.55元和华某4321元,其他没有。辩护人的辩护意见:1、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某犯诈骗罪不持异议,但指控其的诈骗金额有异议,罗某涉案金额应为9876.55元,其他人的诈骗行为与罗某无关,也不是共同犯罪。2、罗某具备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罗某在该案中系从犯,当庭认罪、悔罪,且庭审之前已退赃,并取得受害人的谅解。经审理查明,1、2016年10月28日,丢单手李某(另案处理)在网上以低价出售手机为诱饵诈骗被害人景某268元及188元后,将景某信息丢给秒单手钟某,钟某在网上找被告人罗某制作了一个5000元的支付宝收款二维码,后钟某诱骗景某扫描,骗取景某5000元。随后秒单手又以退款为由诈骗景某555.55元,致使景某被骗共计6011.55元。2、2016年10月31日,昵称“季末游戏充值工作室”的QQ号(待查)以低价游戏充值为诱饵诈骗被害人华某30元及300元后,昵称“禽兽”的秒单手(在逃)在网上找被告人罗某要一个连接,罗某用账号为114×××@qq.com的支付宝制作了一个4321元钱的支付宝收款二维码,之后将支付宝二维码发送给秒单手,秒单手诱骗华某扫描该4321元的收款二维码,诈骗华某4321元(被害人银行卡扣除4323.66元)。2017年6月16日,被告人罗某亲属退赔被害人景某经济损失6011.55元,华某经济损失4321元,景某对罗某表示谅解。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明:1、被告人罗某的供述,证明2016年10月28日,他的QQ好友“念旧”让他给制作一个5000元钱支付宝收款二维码,说明写成“苹果锁”,他就用朋友的支付宝账号制作了一个5000元钱收款二维码,并将截图发给“念旧”,他看到被害人付某后,就把5000元从朋友的支付宝账号上转到他的支付宝账号,随后他扣除15%的提成,把剩余4250元钱通过他的支付宝账号转到“念旧”发给他的支付宝账号上。2016年10月31日,他的QQ好友“禽兽”让他给制作一个4321元钱支付宝收款二维码,他用自己的支付宝账号制作了一个4321元钱收款二维码,被害人付某后,他扣除15%的提成,把剩余3700元钱转到“禽兽”的支付宝账号上。2、同案犯钟某的供述,证明2016年10月28日,一个QQ昵称“人生如梦”的丢单手丢给他一个单子,他找中介要了一个5000元的苹果激活ID支付宝二维码发给丢单手“人生如梦”,诱骗被害人扫描骗取被害人5000元。他给丢单手“人生如梦”转账2300元。后被骗的人说没有生活费了,他给被骗的人转账了500元。3、同案犯李某的供述,证明其网名“人生如梦”,他在QQ群发广告卖上网流量或者卖苹果手机,他和“念旧”是合伙诈骗,诈骗成功五五分账。有一天他在QQ群里发广告,又一个被骗的人加入为好友,买苹果6手机,他先让对方给他发了一个188元的红包,之后发了288元的押金。随后他把余额截图发给“念旧”,“念旧”又骗被害人了5000元,“念旧”给他转账2300元。4、被害人景某的陈述,证明其添加一个卖手机的QQ号,名字叫“抢购苹果手机,低至188元”,2016年10月28日,她选择了一款价格为268元的OPPOR9的手机,她用支付宝向对方支付了268元。支付成功后对方说需要支付出库押金188元,她就又通过支付宝支付对方了188元。支付成功后对方给发送了一个二维码说退押金扫描二维码,她扫描二维码后收到转账5000元的通知,她问对方为什么又收她5000元,对方说她点错了给她退款,她按照对方的提示退款,但是账户上又少了555.55元,后她发现自己共被骗了6011.55元。5、被害人华某的陈述,证明2016年10月31日,他通过微信公众号加了一个微信好友,然后加了对方的qq号,对方说充值30元给50万钻石的服务,他就给对方微信转了30元,对方要他支付一个开通的端口费,他又给对方转了300元。之后对方给他一个操作人员的qq号让他加入,他加入后对方让他扫描一个二维码,他按照对方提示操作后账户里少了4321元。他要求对方退款,对方又提供了一个二维码并给他一个9999元的连接,对方还让他绑定他的另外一个银行卡,后他按照对方的提示操作,他的银行卡里少了9999元和6000元。他要求对方退款,对方拒绝退款他就报警了,他被骗了共计20652元。6、临颍县公安局调取证据通知书、银行卡交易明细、被害人华某的身份信息、手机微信聊天记录及截图,证明1、华某银行卡消费9999元、6000元、4323.66元、30元、300元。2、2016年10月28日景某的银行卡消费268元、188元、5000元、555.55元。7、临颍县公安局扣押清单。8、归案经过、抓获经过、寄押案犯存根,证明被告人罗某2017年1月5日被惠安县公安局抓获,临时羁押于福建省惠安县看守所。9、被告人罗某的户籍证明及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情况说明,证明被告人罗某无违法犯罪记录。10、被害人景某出具的谅解书及收到条,证明被告人罗某赔偿被害人景某6011.55元,景某对罗某表示谅解。11、本院扣押清单,证明扣押被告人罗某4321元。上述证据材料经当庭举证、质证、查证属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被害人景某、华某共计9876.5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某犯诈骗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辩护人辩称被告人罗某的诈骗数额应为9876.55元。经查,李某诈骗景某456元、昵称“季末游戏充值工作室”诈骗华某330元,被告人罗某未参与,不应计入其诈骗数额中,被告人罗某应对其参与诈骗期间的诈骗行为承担责任。华某被骗4321元后,不排除分两次秒单手“禽兽”又找另一中介要的虚假链接以退款为由诱骗华某15999元,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罗某知道并参与了该起诈骗,故辩护人的该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被告人罗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对其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罗某已赔偿被害人景某、华某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罗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1月5日起至2017年8月4日止;所处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十份。审 判 长 刘志祥代理审判员 鲁远卓人民陪审员 田洪全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书 记 员 刘保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