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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1327执1961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07-20

案件名称

王延东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莒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鲁1327执1961号本院在执行莒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移送执行的王延东罚金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王延东拒不履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鲁1327刑初78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缴纳罚金义务,拒不向本院申报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六)项、第二条规定,决定如下:将王延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