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1002民初1401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07-28
案件名称
原告郭会盈诉被告李伟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民事调解书
法院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洛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郭会盈,李伟
案由
法定继承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7)陕1002民初1401号原告:郭会盈,女,1969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农民。被告:李伟,男,1991年6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本院于2017年7月19日立案受理了原告郭会盈诉被告李伟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依法由本院审判员周怡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查明,原告之夫李永岐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商州沙河子分理处有存款38256.80元及利息,账号为26-805101130842084。2017年1月20日李永岐去世,因上述款项的继承原被告双方发生争执,原告诉至本院,请求依法判令该笔存款及利息归原告所有。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继承人李永岐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商州沙河子分理处账号为26-805101130842084中的存款38256.80元及利息归原告郭会盈所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郭会盈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审判员 周 怡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书记员 鬲瑞悦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