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581执保2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08-15
案件名称
武冈市建筑工程公司与武冈市鸿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武冈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冈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81执保2号申请人武冈市建筑工程公司。被申请人武冈市鸿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丙龙,该公司经理。申请人武冈市建筑工程公司与被申请人武冈市鸿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武冈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湘0581财保4号民事裁定书于2017年7月19日通过保全完毕方式执结。特此通知执 行 员 李永华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代理书记员 彭 向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