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21执298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08-10
案件名称
湖南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湘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祁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祁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1执298号湖南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湘林:本院执行的湖南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王湘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执行,被执行人王湘林已主动偿还申请执行人贷款本金1.4万元及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彭海平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书记员 申 露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