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津0112执恢608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07-21
案件名称
王泽发与张宝贵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津0112执恢608号申请执行人:王泽发,男,1958年10月5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被执行人:张宝贵,男,1960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王泽发与被执行人张宝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3)南民一初字第1404判决书,因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唐建华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书记员 刘志峰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