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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津0112执恢608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07-21

案件名称

王泽发与张宝贵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津0112执恢608号申请执行人:王泽发,男,1958年10月5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被执行人:张宝贵,男,1960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王泽发与被执行人张宝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3)南民一初字第1404判决书,因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唐建华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书记员  刘志峰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