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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282刑初1002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09-28

案件名称

叶亚仙、戎惠珍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慈溪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叶亚仙,戎惠珍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浙0282刑初1002号公诉机关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叶亚仙,女,1963年7月23日出生于浙江省慈溪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家住慈溪市。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4月25日到案,同月26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日被变更为取保候审。辩护人陈亮,浙江上林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戎惠珍,女,1971年11月6日出生于浙江省慈溪市,汉族,文盲,农民,家住慈溪市。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4月25日到案,同月26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日被变更为取保候审。辩护人林小映,浙江余慈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以慈检刑诉(2017)94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叶亚仙、戎惠珍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7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徐某、被告人叶亚仙、戎惠珍及辩护人陈亮、林小映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4月上旬以来,被告人戎惠珍从他人处获得的“菲律宾圣安娜百家乐”赌博网站账号及密码,提供给被告人叶亚仙。被告人叶亚仙在慈溪市浒山街道上叶家社区上叶家路南27号自己家中,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潘某、陈某等人的现金投注,总投注额达人民币150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万元左右,二被告人按照比例分成。2017年4月25日晚8时许,被告人叶亚仙在自己家中,接受潘某、陈某等人的现金投注时,被慈溪市公安局附海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到案后,被告人叶亚仙、戎惠珍均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上述事实,被告人叶亚仙、戎惠珍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并有证人潘某、陈某、彭某,4的证言、辨认笔录及照片、搜查笔录、扣押清单、扣押决定书、检查笔录、微信聊天记录、抓获经过及被告人叶亚仙、戎惠珍的身份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根据以上犯罪事实及情节,公诉机关建议对被告人叶亚仙、戎惠珍的量刑幅度均为拘役三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本院认为,被告人叶亚仙、戎惠珍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叶亚仙、戎惠珍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叶亚仙、戎惠珍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可以适用缓刑。辩护人陈亮、林小映相关辩护意见,均予以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犯罪工具及赌资均予以没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叶亚仙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四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处的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本院。)二、被告人戎惠珍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处的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本院。)三、被告人叶亚仙、戎惠珍共同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元,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被查获的犯罪工具移动电话机二部、电脑主机一台、赌资人民币五百八十五元(均扣押于慈溪市公安局),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胡  益  平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书记员 XX云(代)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文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