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231执444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07-26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张井贵其他案由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拜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拜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拜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黑0231执444号张井贵:本院于2017年5月10日立案执行的(2017)黑0231执444号申请执行张井贵其他案由纠纷一案,依据黑龙江省拜泉县人民法院(2013)拜民初字第189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应给付申请执行人张华1000.00元。因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