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81执恢1201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08-09
案件名称
王正湘申请王宏建执行恢复结案通知书
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浏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81执恢1201号王正湘:本院执行的王正湘申请王宏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王宏建暂无履行能力,本院于2016年8月1日作出(2016)湘0181执301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申请人王正湘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特申请恢复执行80000元。经本院强制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