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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181执恢1201号

裁判日期: 2017-07-19

公开日期: 2017-08-09

案件名称

王正湘申请王宏建执行恢复结案通知书

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浏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81执恢1201号王正湘:本院执行的王正湘申请王宏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王宏建暂无履行能力,本院于2016年8月1日作出(2016)湘0181执301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申请人王正湘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特申请恢复执行80000元。经本院强制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