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0426民初4050号
裁判日期: 2017-07-18
公开日期: 2017-09-05
案件名称
孔某与王某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翁牛特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孔某,王某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内0426民初4050号原告孔某,男,汉族,1975年11月12日出生,居民。被告王某,男,汉族,1970年10月13日出生,居民,。本院在审理原告孔某与被告王某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原告孔某于2017年7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申请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孔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365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孙士林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书记员 刘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