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881民初1149号
裁判日期: 2017-07-18
公开日期: 2017-08-28
案件名称
原告杨青与被告运城市蒲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永济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永济市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7)晋0881民初1149号原告杨青与被告运城市蒲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19日立案后,于2017年7月18日作出(2017)晋0881民初1149号民事裁定书。因本案系合同纠纷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之规定,本案裁判文书不予公布。审判员 刘艳峰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书记员 原惠芬 更多数据: